企业会员登录 | 企业会员注册 | 广告服务 | 关于酷车369 | 网站地图 返回首页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酷车369 >> 用车频道 >> 交通 >> 正文内容

沪醉驾入刑第一案宣判

文章来源:     2011-06-16 16:46:15     编辑:贝尔  
导读: 今年5月1日须某参加婚宴,中午喝了3两白酒,散席后开车送亲友回家。须某驾车沿连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九新公路附近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追尾,造成客车上6人轻微外伤。经检测,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4mg/ml,已达到醉酒程度。案发后,须某主动赔偿被害方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7.3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上海醉驾入刑第一案在松江区人民法院宣判,须某因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导致多人受伤,被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5月1日须某参加婚宴,中午喝了3两白酒,散席后开车送亲友回家。须某驾车沿连富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九新公路附近时,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追尾,造成客车上6人轻微外伤。经检测,须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4mg/ml,已达到醉酒程度。案发后,须某主动赔偿被害方医疗费、车辆维修费等共计7.3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

  法院认为,须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关键字:醉驾入刑  
加入酷车369购车团,享最大团购优惠!
网友评论
我也来评论一下
更多商家活动
更多热点车型
更多试车视频
更多推荐新闻
更多论坛热点
更多热门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