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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第一案”迟判因法律适用问题? 已批准延长审限

文章来源:酷车369     2015-12-18 15:52:12     编辑:梦琪  
导读: 12月17日,是“专车第一案”第二次延期3个月截止的日子。让当事人陈超再次失望的是,当天下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传出消息,案件将再一次延期,宣判或将再等三个月。“专车第一案”开庭审判后,这是第三次延期宣判。此案原告陈超表示,不管官司输赢,法院总得给个结果。代理律师李文谦则表示,案件本身的争议性和代表性或是法院一再延期宣判的原因,无论输赢,“专车第一案”都将成为一个“历史性事件”。

4月15日,“专车第一案”开庭,庭审结束陈超的代理律师被媒体团团包围进行采访。

12月17日,是“专车第一案”第二次延期3个月截止的日子。让当事人陈超再次失望的是,当天下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传出消息,案件将再一次延期,宣判或将再等三个月。“专车第一案”开庭审判后,这是第三次延期宣判。此案原告陈超表示,不管官司输赢,法院总得给个结果。代理律师李文谦则表示,案件本身的争议性和代表性或是法院一再延期宣判的原因,无论输赢,“专车第一案”都将成为一个“历史性事件”。

为何第三次延期?

法院: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待解释

12月17日下午,记者联系陈超,他表示,截至记者发稿前,他尚未接到任何审判通知。而代理律师李文谦表示,16日他与市中区法院相关法官联系时得知宣判可能会再次延期,但未得到官方证实。

17日下午4:30左右,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本院审理的原告陈超诉被告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客运管理行政处罚一案,因案件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需送请有关机关作出解释,本案已经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限。对于延长期限,法院并未公开透露。

到底啥时给结果?

代理律师:可能推迟到明年3月份

距离4月15日开庭宣判,本次延期已是第三次延期宣判。第一次延期是在今年6月17日,代理律师李文谦表示,6月17日本应是该案宣判的最后一天,但当时该案审判长表示,由于该案案情复杂,以“政策环境尚不成熟”为由,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作了延期审理的申请,表示在2015年9月17日前会作出判决。但9月17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却再次表示将案件延期3个月,称最晚在12月16日之前作出判决。“延期的原因是案情比较敏感、重大而且复杂。”

对此,陈超表示,对于法院迟迟不宣判的原因,他也明白,“本来以为这次差不多该判了,谁知道又没等来结果。”陈超说,此前的几个月中,他一直关注案件的进展,“毕竟走到这一步了,还是想有个结果。”

到底啥时候会宣判?据代理律师李文谦分析,宣判可能将推迟到明年3月份,“肯定不会半个月一个月的推迟,要延怎么也得三个月吧?”李文谦表示。

该案会咋判?

当事人:案件发生在专车新规出台前应按当时规定

李文谦告诉记者,在最近的这3个月中,他一直在关注案件的进展,对于交通部此前出台的专车新规征求意见稿以及上海专车新举措等,他均参与座谈。“就案件本身来说,是发生在专车新规出台之前,判决也应按照当时的法律法规。但主观上,专车新规的出台可能会有一些影响。”据了解,此前,专车新规征集意见稿中曾表示将禁止私家车接入专车。

对于庭审结果,李文谦表示,案件本身并不复杂,但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不管输赢,‘专车第一案’都会成为一个历史性事件。陈超表示,不管案件最终是输是赢,他希望法院“能给个结果”,“不管咋样,我会一直等着。”

事件回放

“专车”与“客管”对簿公堂

2015年1月7日,济南专车司机陈超因使用滴滴打车软件,将两名乘客从八一立交桥送至济南西客站,被济南市客管中心的执法人员认定为非法运营,罚款2万元。因不服处罚决定,陈超随后向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陈超认为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存在处罚主体错误、认定事实错误、执法程序违法和适用法律错误,要求济南市客管中心撤销处罚。2015年3月18日,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于4月15日开庭。

关键字: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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