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处罚1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伪造的通知书上被涨到了200元,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当事车主逾期不接受罚款处理,还将面临车辆被锁定、车主被记12分、不予年检的严厉处罚……昨日,3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山寨版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唬住了3名车主,当他们接受处理时,才发现标注着诸多私人信息的处理通知书竟然是伪造的。
“违法”时间、地点惊人一致山寨罚单唬住仨车主
昨日一早,家住丰庆路的郑州车主王师傅,拿着此前收到的一份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来到市内一家邮政网点,准备“按要求”缴纳200元罚款。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依据通知书上的内容,在汇款单上如实填写上收款方的银行账号以及名称后,汇款单却被工作人员退回,理由是账号和名称不符。疑惑中,王师傅拿着通知书离开邮政网点,就近来到交警一大队咨询。而此时,交警一大队办事大厅内,车管民警已经接待了两名拿着和王师傅同样的通知书来咨询的车主。
通过查询、比对,民警发现,王师傅等3人持有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纯属伪造,而且,王师傅等3人也没有通知书上标注的违法行为。
这一“惊人”发现,让此前一直在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懊悔不已的3名车主顿时喜笑颜开,但同时,一连串的谜团在他们心中愈发不解。
“既然通知书是伪造的,造假者又是缘何对我们的姓名、住址、车牌号等私人信息了解得如此通透?到底是谁出卖了我们的身份信息……”据3位车主回忆,在通知书上登记的违法时间,他们的车确实在注明的违法地段出现,正是这一“巧合”,让他们对收到的通知书“不容置疑”。
私涨罚款+威胁恐吓山寨通知书“催款”有一套
昨日上午,在交警一大队,记者比对王师傅等3人收到的处理通知书发现,送达给王师傅等人的处理通知书邮递信封上都是手写地址,通知书上,虽然王师傅等人的“违法日期”不同,但具体的违法时间都是11时47分,违法地点主要集中在金水路和人民路。3人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都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领到的处罚也都是200元罚款。而据民警说,依据《道路交通法》等相关规定,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处罚标准是罚款100元,王师傅等人的处理通知书“伪造不说,还私自涨价”。
比对发现,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王师傅等人收到的山寨版通知书,都与正版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存在明显差异。3份山寨通知书上,落款单位都是“郑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预留的都是同一个62109849开头的19位邮政账号,并要求当事人在邮寄汇款时,要“写清姓名,以消除违法罚款记录”。在通知书右下角,加盖有“交警二大队”的印章。
通知书上,更让王师傅等车主感到后怕的,是以提醒方式出现的一条内容,上面称“超三个月不接受处理的,当事车主将被记12分,车管部门将锁定车辆档案,不予以年检”。“我们正是看到这项内容,才不敢有耽搁,匆匆来接受处理的。”一车主说。
3项提醒+2个网址助您看清山寨罚单真面目
在民警看来,这些山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不陌生,因为早在前两年,郑州就曾出现过类似的伪造罚单。“怀疑可能是有人通过某种渠道获取了车主的私人信息后,又在某一时段观察到该车辆的行驶状态,然后伪造罚单,邮寄给车主诈骗钱财。”民警分析说,从内容上看,车主王师傅等人收到的山寨通知书应该是同一人或同一个团伙所为,且其投放的通知书应该不止3份。
鉴于这种山寨通知书多以邮寄的方式送达而非民警的现场执法,作为被处罚对象的车主很难和民警面对面,面对从空中飞来的处理通知书,车主们该如何辨其真伪?对此,记者请警方相关人士总结出以下温馨提醒,助您看清山寨罚单的真面目。
首先,正规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采用的是制式信封,上面的送达地址不可能手写。
其次,正规通知书上的落款单位是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不可能是某一大队。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正规通知书上做出的处罚内容(主要是罚款)不能直接采取邮政汇款的方式缴纳,违法责任人应凭通知书到交警支队及车辆管理所各交通违法处理点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前往各交警大队指定的银行网点缴纳罚款。也就是说,处理通知书上,不会留有汇款账号。
同时,车主可登录郑州市车管所网站(www.zzclgls.com.cn)和郑州市公安交通信息网(www2.zzjtgl.com)实时查询自己车辆的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