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装饰美容费、增配费(如增配GPS、倒车雷达等)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事实上,加价提车刚出现时就引发了争议。很多人表示:第一,加价不合理;第二,既不开发票也不上税的加价款,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更有人士指出,国家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核定依据是厂家指导价,即使开具装饰费发票,由于税种不一样,后者税率只有5.5%,而车辆购置税税率约10%,也有偷逃税款之嫌。
虽然,对加价提车涉嫌偷税有共同的认识,但是对加价提车本身是否合理,在法律界争论也比较多。
有人认为,加价售车违反了国务院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规定。
不过,很多法律界人士也表示,汽车价格与商场明码标价还有所不同,商场“明码比较”是刚性的,属于明确告知成交价,且不能谈论价格。
而厂商指导价是厂商公布的此车厂商方面的公认官方售价,不是各地经销商处的最终零售价格。而具体操作中,可能加价也可能是降价,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因此,不能确定为最后售价。
本报法律顾问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秦大军主任表示:个人认为,加价提车只要没有超出明显范围,应该不属于违法行为。现在很多行业都存在“加急费”,加价提车也属于这个范围。
有法律人士表示,加价提车是行业内惯例的话,打这样的官司很有意义,但有难度。有些行业习惯并不符合法理,但法律又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赢了话,可能会改变这一行规。
虽然存在各种争议,不过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微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加价卖车不符合价格法的规定,国家应该要求经销商明码标价,但由于汽车加价费数额很大,如果不对其征税,国家会流失很多税收。
此外,对于将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归入价外费用的规定,贾新光表示,这些项目是消费者要求购买的,加入整车价格征收购置税并不合理。